2月3日上午,海丰县附城镇黄厝寮村村民理事会举办农村民俗祭祀活动,组织村民到本村的帝爷公庙领取俗称“炮头”的吉祥象征物品,造成村民聚集的状况。接报后,海丰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冯建青高度重视,立即指令附城派出所前往现场处置,严肃查处。附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立即有秩序驱散人群,并将组织该场民俗活动的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讯,黄厝寮村理事会成员范某界、范某生、黄某阳、黄某好,村长范某钦等人对明知政府公布了一律暂停或取消多人参与农村民俗活动通知的情况下,仍举办民俗活动,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海丰公安依法对以上人员处予行政拘留。


(来源:平安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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